返回

大明:发配岭南,你开发珠三角?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体:
大
中
小

《为了网站长久运营 请在浏览器设置 *关闭广告屏蔽管理* 方可正常阅读 谢谢支持!!!!......!》

第32章 普法之效,海晏河清 (4 / 6)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        真有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古人有一句话:不知者无罪。

        别看着只是一句话,但却是所有人都知道的,影响力十分巨大。

        也因此,而给《大明律》这部重典的量刑者们,造成了非常大的困难……因为在古人,能读书识字的人实在太少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没有人给那些底层的老百姓普法,他们恐怕一辈子都不会知道什麽是《大明律》,就连犯法了也不自知,然後一辈子老实巴交的人,就因为无知,却触犯了《大明律》,到时候怎麽判?

        判重了,落人口实。

        别人会说不知者无罪,酌情可免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,每个人都免一次,那《大明律》这部严苛的重典,岂不是失去了效用?

        可是今天,在朱元璋认为遍地蛮民的岭南之地,却听到了一个人,似乎真对《大明律》无b的了解,他讲的那个案子,就连徐达似乎都没察觉到里面的重要关节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个人对大明律的了解……

        似乎都不亚於他朱元璋了!

        罗教授懂法吗?

        懂!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