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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们收了人家五千两银子的事儿打量谁不知道呢?!公侯人家,你们好意思把女儿当货物卖?”贾母手指着贾赦,“一个迎春出嫁了,后头探春、惜春难道就不嫁人了?就是宫里头的娘娘,知道你们为了五千两的银子卖女儿,也要羞惭至死了!”
“你们原先收银子的时候我只当做不知道,左右那是你们的女儿,你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,这会儿女儿出嫁了,竟也好意思一分钱不出!”
贾赦无语:“公中的银子就是我的银子,公中出来还要我出什么?”
贾母哦一声:“那你把收的那五千两交到公中去!”
贾赦:“……”
最后没办法,贾赦忍痛给了一千两。
加上原先贾赦那五千两,迎春手里头就有一万六千两了,更别说和林黛玉合伙弄的铺子,几年下来也攒了有一千两银子的私房钱。
手里有钱,心里就爽快了。
嫁到于志家里,她的底气也足,见他家人的时候也不再有怯弱的时候。
于志爹娘对这个儿媳妇还是很满意的。
都说儿要高娶,女要低嫁,这娶一个公侯家的姑娘,看着教养就好。
其实迎春刚嫁进门的时候还紧张过,就是因为那五千两银子的事儿。
贾赦问于志要了五千两银子,后来迎春想把自己收的五千两给于志,结果林黛玉根本没要,跟她说了于志出了这五千两,后来迎春和于志两个人也没怎么说上话,总不能一直让林黛玉帮她传递消息吧?
等到见完于志爹娘,见他们毫无异色,也根本没提起这事情,迎春就起了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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